葡萄胎的治疗以清除宫腔内异常组织为核心,需根据病理类型及患者生育需求制定方案。主要方法包括清宫手术、药物治疗、预防性化疗。
1、清宫手术:葡萄胎确诊后需尽快行清宫术清除异常绒毛组织,这是治疗完全性葡萄胎的首选方式。手术采用负压吸引术联合刮宫,可有效降低残留风险。术后需监测血HCG水平至连续3周阴性,期间严格避孕6个月。不完全性葡萄胎清宫后需加强随访,因其恶变风险略高于完全性葡萄胎。
2、药物治疗:对于高危型葡萄胎或清宫术后HCG下降不理想者,可选用甲氨蝶呤等化疗药物。这类药物能抑制滋养细胞增殖,适用于有恶变倾向但尚未发生转移的病例。用药期间需每周监测肝肾功能及血常规,治疗持续至HCG连续3周维持正常范围。药物治疗需与清宫术联合应用,不可单独使用。
3、预防性化疗:针对年龄大于40岁、子宫异常增大、HCG水平超过10万IU/L等高危因素患者,可考虑预防性化疗。常用方案为放线菌素D单药治疗,能显著减少恶性滋养细胞肿瘤的发生率。实施前需评估卵巢功能,化疗后仍需规范随访HCG2年,期间每3个月复查盆腔超声。
葡萄胎治疗后需重点补充铁剂和叶酸纠正贫血,每日摄入红肉、深绿叶菜等高铁食物。恢复期避免剧烈运动,6个月内严格采取避孕措施。每周监测血HCG水平直至正常后,仍需每2个月复查1次持续半年。出现异常阴道流血或HCG反弹需立即就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