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25-01-08 访问量:3089
对于本品过敏者禁用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,故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慎用。
肝肾功能减退患者使用本品时应减量或遵医嘱。老年患者一般无需调整剂量。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。
由于个体差异大,对药物敏感性存在差异,因此,具体用量请以医嘱为准。服用本品后偶见头晕、头痛、嗜睡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;胃肠道反应有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口干、腹痛、食欲缺乏等;偶见白细胞减少、血小板减少、粒细胞缺乏、全血细胞减少、溶血性贫血、中性粒细胞减少症、网状红细胞增多症、血尿素氮增加、肌酐清除率降低、黄疸、转氨酶升高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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