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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视的检查项目可从视力检查、验光检查、眼部器质性检查展开。
1. 视力检查:
包括远视力和近视力检查。常用的远视力检查是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,让被检查者站在距离视力表5米的位置,分别遮盖左右眼,从上到下指出视标开口方向,以此确定每只眼睛的视力情况。近视力检查一般使用近视力表,在良好照明下,将视力表放置在距离眼睛33厘米处进行检查,了解眼睛近距离的视物能力。通过视力检查可以初步判断眼睛是否存在视力下降的问题。
2. 验光检查:
分为电脑验光和散瞳验光。电脑验光操作简便、快速,通过仪器发射光线到眼睛,测量眼睛的屈光状态,能初步得出近视、远视、散光的度数。但电脑验光结果可能存在一定误差,尤其是对于青少年儿童。散瞳验光则更为准确,使用散瞳药物(如阿托品眼膏或眼药水)使睫状肌麻痹,去除眼睛自身调节的影响,再进行验光,从而得到更精确的屈光度数,明确近视的真实度数,为配镜提供准确依据。
3. 眼部器质性检查:
借助多种仪器对眼睛的结构和功能进行详细检查。如裂隙灯检查,可观察眼睑、结膜、角膜、巩膜、虹膜、晶状体等眼前节组织的形态和病变情况,查看是否存在角膜炎、结膜炎、白内障等可能影响视力的疾病。眼底检查也很重要,通过眼底镜观察视网膜、视神经乳头、黄斑等眼底结构,判断是否有视网膜病变、青光眼等眼底疾病,因为这些疾病可能伴随近视发生或影响近视的发展。
近视的准确诊断和全面评估需要综合进行视力检查、验光检查以及眼部器质性检查。若发现视力异常或有近视相关症状,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详细检查,以便早发现问题并采取合适的干预措施。